要達到快樂與滿足有許多不同的方法與原則,如果你要我給你唯一的答案,我會告訴你:永遠不要和別人比較。這是我心中的快樂第一守則。如果你還不滿意,想要一個比較主動的方法,我會建議你:去嘗試新事物。也就是學習

到異地旅行、讀本有啟發的書、看場好看的電影‧‧‧‧‧‧只要讓你大腦神經元之間的突觸有新的連結、釋放出讓人快樂的神經傳導物質多巴胺,就達到效果了。千萬別以為閒閒沒事做會快樂,你會這樣認為是因為你現在做的許多事都是被動的,過多的壓力讓你喘不過氣,讓原本應該會造成快樂的學習變成痛苦。

學習如果是主動,如果不是和別人比較,其實是快樂的泉源。

Matt Cutts是Google軟體工程師,他深諳此道。想出了個人的Project: 用三十天嘗試新事物。除了這三十天變得很鮮明,透過三十天的持續,也增加了自信,養成新的習慣。

我要來想一下這三十天要做甚麼、不能做甚麼了。你也想幾個來做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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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晉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