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我讀了丹.布朗的【大騙局】,雖然如同麥可.克萊頓的風格,都很認真的做研究、很具有電影畫面、也都同樣的拋出個議題讓我們去想,但總覺得同樣的少了一點什麼…
就是不過癮。
這份缺乏,我在讀了史蒂芬‧金的【四季奇譚】後找到了。
那是對人心的深入描寫;
一種充滿創意的文字;
從頭到尾都勾著我想繼續讀下去的魔力。
一共四篇的中篇小說,有三篇都拍成了電影。
其中我唯一看過也非常喜歡的便是【刺激 1995】,改編自【麗泰海華絲與蕭山克監獄的救贖】。
另外兩篇【納粹追凶】、【總要找到你】則拍成電影【誰在跟我玩遊戲】及【站在我這邊】。
刺激1995我看過好多遍,原本想說在熟知劇情的狀況下讀起來的樂趣可能會大減。但實際上一點都不會。
我想主要就是因為史蒂芬‧金的文字太有魅力、太具創意。
今天如果在知道劇情的情況下閱讀【大騙局】之類的作品,我想是很沒意思的。
最後一篇【呼─吸─呼─吸】,是四篇中唯一稍具恐怖氣息的,但比起史蒂芬‧金其他的恐怖小說,可能一點都不恐怖吧。
最近我讀的小說量很大,漸漸的好像對小說的喜惡有比較清楚的輪廓。
就像電影、食物,每個人都有不同品味,甲眼中的美食乙或許難以下嚥。
但終究存在著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評判標準。
食物類型不同,但料理者的用心與否絕對分辨得出,我是這樣認為。
也如同電影,不是說商業片就是不入流,藝術片就是高級。
商業片也有很棒,發人深省的作品;而許多打著藝術片的名號卻沒幾人看得懂得片在我眼中就是大爛片!
「只有好小說跟壞小說之分,沒有嚴肅文學跟通俗文學之別。」
史蒂芬‧金的話我深感贊同。
如果心中對於小說有著分別心,認為通俗文學就是不入流,我想這等於同種族岐視般的偏見。
如果要我推薦可以買回家的小說,這本就是。
以下我節錄了書中的一些段落:
我本來想告訴他們那隻鹿的事情,但話到舌尖又作罷,這件事我一直放在心裡沒說出來,直到今天才把它寫下來。我必須告訴你,許多事情一旦寫出來,好像就變得不那麼偉大,甚至變得無足輕重;然而對我而言,這件事是那趟跋涉中最美好的部分,也是最純淨的部分。每當我在生活中遇到挫折、走投無路的時候,我發現自己都會回想起那個時刻 ──
例如我第一天在越南叢林中作戰時,有個傢伙走進我們停留的空地,他一手覆在鼻子上,等他把手放下時,卻見不著鼻子,原來他的鼻子被槍射掉了;又如有一回,醫生說我們的小兒子可能患有腦水腫症(幸好我的小兒子只不過是頭大了些罷了,感謝上帝);以及我母親去世前令人抓狂、漫長的幾個星期。這些時候,我的思緒都會回溯至那天清晨,牠那對柔軟耳朵和白色的短尾巴。但地球另一端的八億中國人對這些卻毫不在意,對不對?
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難啟齒,因為言語會縮小其重要性;要讓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,原本就是不容易。
他們都覺得我有這種想像力實在不錯,除了可以賺進大把鈔票之外,每逢感覺無聊的時候,就可以開始放映小小的心靈電影,放任想像力馳騁。他們大部分是對的,但異常豐富的想像力偶爾也會回過頭來咬你一口,如食人獸的長長尖牙般咬得你全身處處牙痕,你會看到一些你寧可沒見到的東西,會使你一夜無法成眠的東西。
每個人寫作的唯一理由都是藉以了解過去,為將來面對死亡預作準備,這是為什麼小說中的動詞都是過去式。
即使我剛才知道該說什麼,或許也說不出口,我認為過多的語言只會破壞了愛的機能 ----- 我猜從一個作家嘴裡說出這種話大概極不可思議,但我相信這是真的。假使你告訴一隻鹿說你對牠毫無惡意,牠只會擺擺尾巴,一溜煙即不見了。多說無益,愛並非像有些混帳詩人所描述的那樣;愛有牙齒、會咬人,而這種傷口永遠也無法癒合,沒有任何語言可以使愛的傷口癒合,可笑的是,恰好相反,若是傷口乾了,言語文字也隨之枯死。相信我,我是靠文字討生活的,我知道事實的確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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